科研与产教处是学校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市及教育、科技主管部门有关高校科研工作的建设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全面负责学校科研工作的主管部门。
1.负责科研工作规划的编制与实施,科研文件和制度的制定与修订工作;
2.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立项申报、登记备案、中期检查、验收评价、数据统计及过程管理;
3.负责各类科研成果的奖励申报、登记备案、过程管理、材料存档、转化推广工作;
4.负责各级各类科研机构的建设培育、立项申报、验收评价、数据统计及过程管理;协调科研机构与校外公司、科研院所等开展合作;掌握国家、省及学校相关专项资金项目的有关政策要求,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相关专项资金项目;管理运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等具体工作;
5.负责专利、软件着作等知识产权的申报、管理及推广转化工作;
6.负责学校科协、学校社科联秘书处工作;负责学校大学生科协、大学生发明协会的管理工作;
7.负责各级各类科研平台信息采集、数据统计等工作;
8.负责科研经费到账办理、年度经费预算、各类科研项目经费配套、科研成果及科研机构经费资助等工作;
9.负责各级各类科技类大赛组织、申报、管理工作;
10.负责对外科技协作、横向课题、技术合作、技术服务登记、管理、统计等相关工作;
11.完成上级规划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