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,根据山东省慈善总会、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、山东省慈善总会高校分会联合下发的《对于资助第叁期山东省高校“扬帆工程”优秀大学生的决定》(鲁高工委【2015】41号),我校共有胡玉莹等11名家庭贫困、品学兼优的学生获得“扬帆工程”资助金,每人受助2000元。
“扬帆工程”资助项目由山东省慈善总会设立,由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进行评审,本期全省共计资助2250名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大学生。我校根据评审要求,认真选取符合条件的学生,并做好申请材料的编写提报,最终11名申请学生均通过审核并获得资助。(学生工作处 &苍产蝉辫;范宣波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