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,全面提高我校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,11月17日下午,我校邀请到了日照市法治宣讲“双百”活动宣讲团成员、日照市委党校邵明昭教授为全校180余名副科级以上干部作了一场“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”的专题报告,报告会由党委委员、科研与规划发展处处长李波主持。
邵明昭教授是浙江大学法学硕士、山东大学法学博士,日照市社科专家库成员,日照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师资库成员,日照市市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,日照市、青岛市、威海市和聊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执业律师,主要研究领域有社会主义法治理论、行政法治、地方治理等。
报告会上,邵明昭教授从为什么要强调法治,什么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以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要素、具体要求等方面展开讲解。他强调,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,一要做到确立法律至上的观念,克服、摒弃法律工具论与法律虚无主义思想;二要尊重和保障人民权利,不仅要维护好人民的生存权、财产权、自主权、自由权,还要保障好人民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、监督权;叁要坚持依法办事原则,在宪法与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,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职;四要注重法律程序,善于利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、推动工作、完成工作;五要正确对待权力制约机制,权力要为人民服务,有权必有责,权力必受监督。报告会深入浅出,融学术性、实用性、指导性于一体,对广大干部实际工作有很大的启发和指导意义。李波在总结时强调,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领会报告会的精神,在工作实践中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,做学法、懂法、用法、守法的表率;要进一步发挥示范与引领作用,带动全校师生员工树立对法治的信仰,增强依法治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。(纪委办公室(监察审计处) 李文娜 摄影 秦小丽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