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科技部火炬中心公示了2017年度拟确定为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名单,我校创客创意众创空间成功入围。
创客创意众创空间是我校商学院同山东网商集团校企双方共建、共管的电子商务学院(电子商务产教园),致力于培养(跨境)电子商务精英人才以及高端创业人才,并为创业者提供优质创业服务,努力打造“创业者大学”。此次入围,是继2015年被省科技厅评为山东省第一批众创空间后,获得的又一殊誉。
众创空间是为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,提供工作空间、网络空间、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,积极利用众筹、众扶、众包等新手段,以社会化、专业化、市场化、网络化为服务特色,实现低成本、便利化、全要素、开放式运营的创新创业平台。按照《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》要求,申请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应同时具备发展方向明确、模式清晰,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;应设立专门运营管理机构,原则上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运营时间满18个月;拥有不低于500平方米的服务场地,或提供不少于30个创业工位。同时须具备公共服务场地和设施。科技部火炬中心对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进行动态管理,经备案的众创空间纳入国家级科技公司孵化器管理服务体系。(科研与规划发展处 任相梅)